空置房该不该交物业费
A.房子无人住起纠纷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投资购房者增多,很多人买房并不止一套。据郑州万通物业公司公告,中方园东区共有住户2290户,有770户长期无人居住或空房,占总户数的33.6%。据开元物业公司统计,南阳路开元小区有800多户,常住户只有500多户……房子没人住,纠纷倒是不少。
对不住房子的业主,物业公司要收物业服务费,这些购房人感到很冤:“我没有住这儿也没有享受物业的服务,为什么要我付费?”而物业公司也感到很委屈,你虽不住人,物业公司也付出了成本,如果因部分购房人没有入住而降低服务标准,这对其他交费业主来说也是不公的,物业搞不好,对房子升值会产生很大影响,所以,不住的业主也应交物业服务费。
B.建议:立法时应提出一个解决办法
双方说得都有一定道理,人们希望立法时能对这一问题提出一个办法,即能不能规定,对那些长期没有入住的业主少收一定的费用。
业主自治成业主的心病
A.业主自治现实基础差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多发,逐渐处于对立的两个层面,越来越多的业主高呼炒掉物业公司实行“自治”。
炒掉物业公司,小区是否真的就能成为“太平乐土”?“业主自治”真能成为业主们安居的灵丹妙药?
在很多小区实行“业主自治”后,业主委员会成员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催交物业费,但是,一些业主拿物业公司的标准要求业主委员会,既不想多掏钱,又想享受好的服务,“搞得像阶级斗争”。更有甚者,说没有利谁也不会早起,业委员成员肯定是“贪污犯”。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物业管理业务的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和持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企业,除此之外,均属“违法”。而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均不是独立的法人,不具备经营和服务的资格,从这个角度讲,住宅小区实行“业主自治”还缺乏法律上的支持和实际操作上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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