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先是明鸿新城出现的物业纠纷导致的流血冲突事件,紧跟着就是圆方物业公司更恶劣的打人事件,还有宝宏、千秋等物业公司蒸发“事件”、20多家物业公司撤离小区事件、一个小区有两个“管家”的闹剧频频上演。诸如此类的事件,搅得整个物业管理市场不得安宁,使得人们谈“物业”色变。这些问题怎么解决成为人们最为关心的事情。
物业接管验收制度让人反思
现接管验收制度让业主成为受害者物业接管验收是物业管理企业为维护业主和自身的利益,在正式接管物业之前代表业主对即将交付使用物业的建造质量、管理资料等进行的综合性验收。现有的法规规定,新建住宅物业接管验收在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之间进行。现实情况证明,这一制度难以起到维护业主利益的作用,业主、物业公司反倒成为受害者。
现行的物业接管验收是在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进行的,而郑州85%的物业公司是“父建子管”,“儿子”由“老子”养着,开发商在前期开发小区时,遗留下的规划变更导致业主权益受损、公摊面积不清、售房承诺不兑现、房屋建筑和附属设备质量差、配套项目缺项甩项、资料不全等问题,“儿子”在接管验收时替其掩盖着,指望开发商和所属的物业公司“觉悟”无异于天方夜谭。
众小区业主质疑的还有:按照现有的物业管理法规,物业公司要由业主大会聘请,签订协议后才能接管小区。可是郑州有九成小区业主大会制度没有实现,绝大多数小区的物业公司还是由开发商指定。
建议:理清物业公司与开发商“血缘”关系业界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对于物业纠纷小区的房屋质量、配套设施、权属界定规划变更、合同规范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应规定业主(准业主)、建设监督管理部门参与接管验收工作,对物业公司承接验收进行过问,而不是让“父子兵”在接管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霸王条款”让人恨之入骨
“霸王条款”逼良为娼在郑州物业诸多纠纷中,波及面最广、影响最大的当数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垄断企业和物业公司、业主之间的持久混战。这场大战缘于各方对现有物业法规一些条文字句的不同理解。
物业公司和业主认为,每位业主就是“最终用户”,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垄断企业认为,“最终用户”是小区的注册总表而非每位业主。对此,他们不但不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养护的责任,还拒绝到业主家收费,强迫物业公司或开发商代收费,同时还要承担“跑、冒、滴、漏”公摊费用,物业公司为此罢收。
建议:寄希望新法终止乱象业界建议,郑州在立新的物业管理条例时,应对“最终用户”和庭院管网的维修、更新、养护责任加以明确,以解除长期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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