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报驻马店讯 昨日,记者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一起单位合同诈骗案,驻马店市外贸经济信息中心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罚金5万元,负责人侯守岭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2年9月17日,经驻马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原驻马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设立下属事业单位驻马店市外贸经济信息中心,机构规格为科级,经费自收自支。自2002年始,侯守岭任驻马店市外贸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并主持工作。 从2003年11月至2004年4月,侯守岭以驻马店市外贸经济信息中心的名义,虚构其单位在黄淮学院附近有一块土地,组织本单位职工集资建住宅楼,先后与本单位之外的宋秀平等5人订立、达成集资建房协议。协议要求5位集资人参与该单位建房集资。 驻马店市外贸经济信息中心及侯守岭在明知单位没有合同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收取上述5人住房集资款29万元,后并未将此住房集资款用于住房建设,而是将此集资款全部用于单位其他开支。案发后,该单位除归还的5万元外,其余24万元至今未能追回。 12月9日,法院审理认为,驻马店市外贸经济信息中心及侯守岭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遂作出了上述判决。B 线索提供 杨先生 记者 王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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