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月初,郑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定住房价格若干意见》,表示将加快建立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周转住房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多层次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那么,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可以租住廉租房?哪些人才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呢?
3年后郑州1/3家庭可买限价房
郑州市一直没有关于建设“限价房”的具体规划,郑州市此次出台的《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定住房价格若干意见》透露,将研究制订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并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建设632万平方米的限价房。
哪些人能买限价房?郑州市经济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有关人员说,目前郑州市还没有制定出具体的标准。但是,按照限价房的建设面积计算,能够购买限价房的人员标准,将会较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标准大大放宽。按照郑州市出台的《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定住房价格若干意见》,在2008年、2009年和2010年三年间,郑州市要建设限价房632万平方米,平均每年建限价房211万平方米。如果按照限价房每套90平方米计算,三年间要建70222套,平均每年建23407套。据统计,2006年,郑州市市区商品住宅累计销售715.44万平方米,共63524套。如果以2006年为参照,那么,今后3年内每年仅限价房的供应量就将达到三分之一左右,也就是说有三分之一的购房家庭买到的将是限价房。
廉租房租住有标准
2004年修改的《郑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为: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申请家庭连续1年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含12平方米)。2006年9月,郑州市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再次扩大保障范围。根据《意见》,郑州市降低了“低保”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将现行“低保”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由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调整为16平方米以下,保障标准原则上不超过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保障范围由“低保”家庭向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家庭延伸。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并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原则上不超过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保障对象向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延伸,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中,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并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原则上不超过人均建筑面积25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购买范围即将调整
根据郑州市2005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倍、无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等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另外,28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人员在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倍的,也可以购买一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
郑州市经济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有关人员告诉记者,郑州市正准备着手修改《管理办法》,经济适用房的保障范围可能会有所调整,今后对户口可能要求入住时间更长,年龄也可能会提高到30岁左右。目前郑州市正在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年底前要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制定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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